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下发通知要求,我校各省级重点实验室需对2020年度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年度报告,请各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按要求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填报年度报告,并于11月11日前提交报告,有关事宜见附件。
科技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