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4〕7号)的相关安排,现将我校2024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辽宁省科技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条件及要求
1.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科技进步奖)须在辽宁省内。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已在辽宁省内推广应用。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项目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项目只能提名当年省科技奖中的一个奖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 2022年度、2023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4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以及已参加2023年度省科技奖评审但未获奖的项目,不能作为2024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
6.本年度省科技奖实行分级评审,须根据评审标准和条件选择提名等级。进入评审委员会评审环节的一等奖落选项目经自愿申请可降为二等奖,其余项目上一等级评审落选不再降格为下一等级。
7.提名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8.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以及项目完成人排名、所列知识产权等,均需符合提名要求且无争议。科研失信行为查实人员申报科技奖,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予以限制。
三、提名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注册账号
通过学校提名的项目组,请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注册“申报单位二级用户”(已有账号可直接使用,无需再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进入系统进行填报。系统将在12月27日8:00开放。
(二)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须在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请各项目组于2月10日之前将公示内容发送至科技处郑阳处。参加由其他单位提名的省奖的教师务必于2月10日前联系科技处。公示内容参考模板见附件,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其他合作单位或完成人工作单位也需要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三)填报提交《提名书》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4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相应奖种的填写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请最晚于2月10日前将最终版申报书及附件上交至科技处,科技处负责审核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择优排序名单。
系统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8:00
(四)提名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纸质提名书原件、复印件各2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
2.填报电子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见附件7)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
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报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组尽早联系应用单位开具应用证明,应用证明可参考附件格式。
2、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参考评审组设置和评审范围情况(见附件),选择合适的评审组。
联系方式:
郑 阳1388930758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
联系电话:024-23983158 13614027066
附件:
1.2024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学科分类、评审组评审范围
3.评价指标
4.公示内容模板
5.应用证明参考格式
6.辽宁省奖励办法及相关政策
7.附件1-2-3-4
1 2024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
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学科分类、评审组评审范围.zip
3-评价指标.zip
4-公示内容模板.doc
5应用证明参考格式.doc
6 辽宁省奖励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rar
7 附件1-2-3-4.docx
科技处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