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提升我国科学研究的原创能力,促进实验动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资源鉴定与评价工作委员会(下称工委会)已开展了多项实验动物资源鉴定与评价工作。为了提高实验动物资源鉴定与评价水平,我校现将推荐评审专家,经过相关业务培训后由工委会认定,共同开展好此项工作。
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范围
由各省、市、自治区地方实验动物学会、企事业单位实验动物主管部门推荐本地区的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领域专家。
二、评审专家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政治素养,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提出评价意见;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热心于实验动物资源鉴定与评价事业;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对于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背景的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至大学本科;
4、大学本科学历至少5年(含5年)工作经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至少3年(含3年)工作经历;具有认证、评审经验的专家优先;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能承担并完成评价工作;
6、工作中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推荐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相关人员请填写《“实验动物资源鉴定与评价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仅需电子版),以及《“实验动物资源鉴定与评价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并在2024年1月23日前发至实验动物研究中心高岩内网邮箱。
联系人:高 岩
联系电话:18944581840
四、附件:
1.《“实验动物资源鉴定与评价评审专家”推荐表》
2.《“实验动物资源鉴定与评价评审专家”汇总表》
附件1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资源鉴定与评价评审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实验动物资源鉴定与评价评审专家”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