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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科普类专家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7 10:56:01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促进科学技术普及、强化科普能力建设方面的决策咨询作用,规范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的运行与管理,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辽科发〔2025〕4号)、《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管理细则》(沈科发〔2023〕2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科学普及领域专家,具体事项如下:

一、入库领域

科学普及领域。

二、入库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科学普及领域或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对国家方针、政策等有较为全面深入的了解。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科技咨询、评审和论证等工作,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65周岁,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普基地高级管理人员,各类科普馆、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标本馆、陈列馆、科学观测台、动植物园、科技园区等高级管理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限制。

5.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入库流程

1.专家本人在科技创新管理平台首页(http://zp.kjj.shenyang.gov.cn)依次选择“注册”、“专家注册”,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领域选择“科学普及”。

2.专家所在单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

四、入库时限

本次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洁电话:62215922


科技

2025年7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