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校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建设,促进高校社科联健康发展,更好发挥高校社科联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社科强省建设的重要作用,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和《关于推进辽宁省高校社科联建设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25〕8号)精神及相关规定,学校拟成立沈阳医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科联”),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沈阳医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方案》,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执行,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和组织全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开展咨政建言、社科研究、学术交流、宣传普及等活动,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代表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思想坚定,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作风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群众基础和公众形象。
(二)在社科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和推广普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或社科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作风学风,恪守科学道德和科研伦理规范。
(三)热心支持校社科联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学会(协会、研究会)专兼职人员。
(四)有一定的协商议事能力,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并履行代表职责,如实反映本单位社科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选举单位
校社科联第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社科联“一大”)的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以校内有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专业)的各院系、教辅部门,直属附属医院及有关单位作为选举单位。
具有多重身份的人选,按其工作职务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身份,经相关选举单位协商研究后明确唯一产生渠道。
四、代表名额和结构
校社科联“一大”代表名额可根据近年来的科技发展和科技工作者群体情况等进行分配。
1. 校社科联“一大”各部门代表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
2. 名额分配主要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为基础,统筹兼顾医学交叉社科、纯人文社科、教育管理社科方向等的数量;
3. 代表要体现出所在单位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水平,一般推荐能力突出的教授、副教授和青年博士,同时兼顾年龄、少数民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结构;
五、工作程序
(一)酝酿提名
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条件、结构和比例要求等,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经过民主协商和酝酿讨论,集体研究确定代表拟推荐人选名单。
(二)组织考察
选举单位要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学风关、业绩关、道德关、廉洁关,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代表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与作风学风、工作成效与创新业绩、个人品德与廉洁情况等实事求是地进行考察。
(三)推荐人选
选举单位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代表名额、条件和结构要求等,选举产生代表人选,选举单位按要求将代表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校社科联筹备工作小组。
(四)资格审查
校社科联筹备工作小组负责对选举工作程序和人选资格等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可获得正式资格。
六、代表选举相关要求
学院(部门)领导班子经充分酝酿协商后确定代表候选人,请于2026年5月26日前将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单汇总表(附件2、3)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报送校社科联筹备工作小组。
本次代表申报实行差额推选,通过校社科联筹备工作小组的审查遴选后,产生正式社科联代表名单。
联系人:王洁 联系电话:17790996709。
附件1.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1 代表名额分配.doc
附件2.代表登记表
附件2. 代表登记表.doc
附件3.代表名单汇总表
附件3:代表汇总表.xls
校社科联筹备工作小组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