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人才招聘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招聘 > 人才招聘 > 正文

沈阳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14:51:00

沈阳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人员公告

 

为加快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强师兴校”战略,现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2023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历学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

5.无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5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博士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详见《沈阳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博士待遇

1.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教师岗位分型,入轨聘任至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

2.新进的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由主管部门备案聘任中级岗位的,符合教师岗位职称聘任基本条件,有一定科研基础,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聘委员会审议,学校可兑现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待遇,兑现时间至达到副教授晋升年限为止。

3.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专业技术岗位博士津贴500元/月。

4.享受学校科研奖励政策。

5.符合学校协议年薪制岗位条件的专任教师,可享受协议年薪制待遇。

6.招录博士享受安家费待遇。博士可得到安家费总额20万元,包括招录博士基本安家费和沈阳市人才新政生活补贴。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71013时至71416时。

2.电子邮件报名。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symc2023zp@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好《沈阳医学院博士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

2)证书: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学信网学籍查询证明扫描件应聘;

3)主要学术成果:科研获奖、课题、论文、教材、著作情况。其中,论文只填写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

4)海外留学归国博士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扫描件。

5)应聘博士现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系统的,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电子扫描件(附件3)。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面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资格复审需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论文收录原件、项目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4.面试与考核: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国内应聘博士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国外应聘博士采取现场面试或网络面试方式。面试通过后,学校电话通知体检与考核,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五、其它

为加深了解,学校将于每月中旬和月末举行博士论坛,诚邀应聘博士到学校进行学术交流。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沈阳医学院人事处(致远楼430室)

学校网址: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86-024-62215337

联系人:吕老师、鲁老师

诚挚欢迎优秀博士来校考察访问,共谋发展!

附件:

1.《沈阳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需求信息表》

2.《沈阳医学院2023年博士人员应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沈阳医学院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