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沈阳医学院学生床上备品进校经销权招标函

发布时间:2015-05-22 04:59:17

沈阳医学院拟对2015年学生床上备品进校经销权公开招标,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教发【201572号文件精神要求,现邀请省纤检局公布的2015年质量保证条件确认合格的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沈阳医学院学生床上备品进校经销权。

二、产品要求:

1.每套行李的床上备品是14件,另加免费包一个。具体包括:被胎1件、褥胎1件、薄被1件、床单2件、被罩2件、枕芯1件、枕套2件、枕巾2件、被蒙1件、蚊帐1件。

2.床上备品的标准与质量要求:见附表《床上备品的规格及材质要求》。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加工制作时,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产品的制作,严格把好质量关。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仓库一间,使用时间从201582020151030止,过期不腾房,甲方应收取乙方房租每天100元。

3.乙方中标后,应参考甲方提供的2015年计划招生人数,自己计划组织加工床上备品,具体加工多少由乙方自订,甲方概不负责,但必须达到甲方学生需购。

4.到货时间为2015810,地点在沈阳医学院生活区,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本次招标只招经营权,由乙方面对新生直接销售,包括收款付货,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本着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得强卖,在服务中做到热忱、主动、周到,确保产品质量,不得缺斤短两,要货真价实地经营销售。

7.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教发【201572号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学生床上用品集团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单位自带样品,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采购产品相对应的委托检验合格报告。中标后,中标样品留于甲方作为样品标准保存、待查。

8.乙方中标后,免费提供给甲方其总销售量8%数量的学生床上备品作为对甲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

9.乙方中标后,应支付甲方质量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抵押时间为半年。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将扣留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10.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甲方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验货委托合同,乙方生产结束后,立即组织甲方、乙方、第三方检测机构三方人员共同参加现场抽样工作。

四、处罚标准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甲方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逾期一日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此类推计算,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和乙方的经营权。

2.甲方在验收或听到学生反映在销售过程中包里物品缺件时,乙方经核实应及时补发,否则发现一人次,处罚人民币50—400元。

3.经辽宁省纤维检验局检测,达不到合同要求,除上级主管单位的单位处罚外,甲方应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9条处理。

五、委托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限是一年。

六、投标人须知:

1. 凡省纤检局公布的2015年质量保证条件确认合格的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均可投标。

2.投标人需出示和提供如下证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身份证。

3. 投标单位自带样品,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采购产品相对应的委托检验合格报告。

4.如企业法人本人不能前来投标,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5.投标截止时间:2015526上午1130分之前,投标人将标书封好,加盖公章送到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投标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62215770

业务咨询:齐文     电话:62215728.

6.投标人送达投标书的同时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未中标的单位,保证金当日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在合同签字后返还。

7.开标时间:2015526下午1330分。

8.开标地点:沈阳医学院后勤会议室。

9.评标方式:本次投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实行二次报价,按最低报价中标。

 

                                   沈阳医学院

  2015年5月22

 

附表:床上备品规格及材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