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拟改造新建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室外消防、供暖管线,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派人前来现场勘查、投标。
一、 技术标准及要求:
1. 消防部分
1.1 深度不低于1.5米
1.2 距离约120米
1.3 铺DN150无缝镀锌钢管
1.4 管道外皮按建筑规范做防腐处理
1.5 管道两端与原管道连接
2.供暖部分
2.1 开沟槽距离约150米,深度:管上皮距自然地面不得小于1.2米,原土回填
2.2 铺DN250国标螺旋焊接管两根(距离150米),焊口需打磨成45度角,管外做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温。保护层为:高密度乙烯材料,保温层厚度为:6cm
2.3 新铺管道两端与原管道连接
二、 工期:十五天。
三、 投标人须知: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技术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2.请有意投标的单位务必到现场考察,并填写《现场考察签证单》(此单为投标文件中必备材料)后再行投标,现场踏勘联系人:戴光锋,联系电话:62215466。
3.投标人需出示和提供的证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3) 企业法人身份证。
(4) 企业法人不能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5) 投标截止日2014年9月23日中午11点30分,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送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刘威 电话:62215770
(6) 开标时间:2014年9月23日下午13点30分。
(7) 开标地点:沈阳医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会议室。
(8) 中标方式:在投标会上实行工程造价的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最低报价为中标依据。
四、 验收及付款方法:
该工程在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工程款的90%,另10%待质保期满后,没有问题时一次付清。
五、 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地给予修复处理。甲方不再付任何费用。
六、 中标单位在招标会后即签订施工合同。
七、 施工中一切安全生产工作由施工方负全责。
沈阳医学院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