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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自来水、污水改造工程招标函

发布时间:2014-09-18 07:25:55

 

沈阳医学院拟改造新建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室外自来水、污水管线,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派人前来现场勘查、投标。
一、    技术标准及要求:
1.             自来水部分
1.1 开沟槽深度约1.5米,距离约60米
1.2 铺DN150UPVC塑料上水管
1.3 砌阀门井一座
1.4 原土回填
2.污水部分
2.1 深度:按现场出、入口实际标高情况,合理找坡
2.2 距离:160
2.3 铺DN600HDPE排水管
2.4 砌污水检查井5座,井内直径不低于1.5米,井底低于管底500mm
2.5 管道两端与原管道连接
二、    工期:十五天。
三、    投标人须知: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技术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2.请有意投标的单位务必到现场考察,并填写《现场考察签证单》(此单为投标文件中必备材料)后再行投标,现场踏勘联系人:戴光锋,联系电话:62215466。
3.投标人需出示和提供的证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3)   企业法人身份证。
(4)   企业法人不能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5)   投标截止日2014年9月23日中午11点30分,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送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刘威                      电话:62215770
(6)   开标时间:2014年9月23日下午13点30分。
(7)   开标地点:沈阳医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会议室。
(8)   中标方式:在投标会上实行工程造价的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最低报价为中标依据。
四、    验收及付款方法:
该工程在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工程款的90%,另10%待质保期满后,没有问题时一次付清。
五、        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地给予修复处理。甲方不再付任何费用。
六、    中标单位在招标会后即签订施工合同。
七、    施工中一切安全生产工作由施工方负全责。
沈阳医学院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