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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6 11:14:30

学校各有关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 〔2024〕1号)及《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重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创新研究群体、基础科学中心、外国学者研究基金、数学天元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等项目。

上述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政策

(一)2024年度重大政策变化

1.调整面上项目申请要求。取消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2.进一步优化分类申请与评审模式。将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分类简化为两类: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

3.完善代表作信息采集。根据论文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提供6个选项:作者署名按姓氏排序、唯一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唯一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其他情况。

4.调整部分限项政策。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5.完善部分人才类项目资助政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 金项目增加“临床科学”选项,在杰青项目评审中为临床医师单设赛道、单列指标;女性申请杰青项目的年龄放宽到48周岁;取消面上、青年、地区不允许博士后变更依托单位的限制。

6.增加严格预算编报相关要求。对于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二)一般性政策

1.限项要求。高级职称牵头和参与申请(及在研)项目合计不超过2项,非高级职称牵头申请(及在研)不超过1项、 参与申请(及在研)不超过2项。2024年12月31日前执行期满的项目不占指标,其他特殊情况详见《指南》。

2.人才类项目互斥。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青(杰青)项目。

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相关类型项目(详见《指南》)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4.与国家社科基金互斥。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本《指南》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管理科学部有关内容。

三、申请准备工作

(一)仔细阅读指南

2024年度《指南》已发布,可在基金委官网浏览电子《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二)系统账号开通与个人信息完善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或系统账号密码丢失,请联系科技处新增或找回。请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登录系统后,请各申请人维护个人信息及成果。请务必核实更新“个人信息-所在院系所”,后续形式审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参与审核。

(三)特殊申请人员身份确认

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工作单位不是基金依托单位的科研人员,如需依托我校申请基金项目,需取得我校同意、签订委托管理协议(附件1)。协议需作为附件上传,纸质版报送科技处留存备查。该类人员仅可以申请面上、青年项目,且须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和个人简历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

四、申请工作流程及安排

(一)申请人系统填报

1.2024年1月15日开放“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申请。

2.准确选择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严格按照《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所有项目申报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得批准后在提交《计划任务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页和盖章页,其签字盖章页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鉴于曾出现因为参与者人员调动、单位名称变更等,造成《项目计划书》无法报出,建议各位申请人申报时就准备好纸质签字页和盖章页,一式两份。办理流程:

①我校为依托单位,有外单位为合作单位。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注意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

②我校为合作单位,参与外单位的项目申请。请于3月15 日前联系科技处办理用章审批流程,办理用章时需提供材料包括:申请书封面、人员信息页、经费预算页、参与人员签字页、单位盖章页和《2024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审核通过后科技处协助办理用章,逾期或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形式审查

项目申请人为项目形式审查第一负责人,请做好项目自查。二级单位要组织专人,做好形式检查和指导。科技处提供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3)和申请书中格式审查易出错事项(附件4)供参考,并做好全校申报项目逐一审查。

五、注意事项

1.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 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2.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扫描件,建议动物实验均提供动物伦理证明(附件5)。研究内容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申请,需随申请提交学校盖章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附件6),承诺书由科技处协助申请加盖学校公章。

3.预算制项目请按照系统中说明文件,进行项目经费预算和预算说明填写。有合作研究单位的,请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无需提交,留在科技处存档备查。

4.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基金委关于科研诚信的各项要求。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不建议使用 163、126、sina、yahoo邮箱,若使用必须将@nsfc.gov.cn设置为白名单)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坚 (致远楼450办公室)

联系方式:024-62215695(电话)

                              科技处

                            20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