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沈阳医学院2017-2018年印刷品定点承印资格招标函

发布时间:2017-11-24 05:26:00

沈阳医学院拟对“2017-2018年印刷品定点承印资格”项目组织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沈阳医学院2017-2018年印刷品定点承印资格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范围:具有包装装潢印刷以上印刷资质;

3.注册资金在350万元以上(含350万元);

4.在沈阳市内设有固定的对外营业场所,不低于1000平米;

5.专业印刷设备:08单色印刷机2台以上,四色印刷机2台以上;

6.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2人以上,中级技术人员10人以上;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近三年连续为守合同重信誉单位;

9.经营业绩:2016-2017年度为高校印刷服务合同5份以上;

10.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商业违约、纠纷及泄密等不良记录;

1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含税报价。

投标要求:

1.投标人需出示和提供如下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印刷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5)印刷设备证明需要提供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6)企业员工职称证及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7)税务机关出具的提出申请的前三个月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8)提出申请的前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及复印件;

9)近三年的守合同重信誉单位证书及复印件;

102016-2017年度,与高校签订的印刷服务合同及复印件;

11)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复印件;

12)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其他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仅为印刷品定点承印资格招标,学校根据实际预算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印刷的种类和数量,不定期在入围采购资格企业中采取竞争性比价的方式,以“同质低价”为原则确定承印企业,确保不高于同期市场非入围承印企业同类产品报价,并签订印刷服务合同。

3.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71100分,投标人请将标书封好,加盖公章送到我校学生工作处(博学楼A203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2216899

4.开标时间:201711271330分。

5.开标地点:博学楼A202

 

沈阳医学院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沈阳医学院2017-2018年印刷品定点承印资格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