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配套设施水平,沈阳医学院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现已建设完工,现对该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验收检测进行招标,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
2.建设单位:沈阳医学院
3.项目建设地址:沈阳医学院院内(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为5层,包括学生实验室、备品室、样品处理区等。
5.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600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性资金解决。
6. 招标范围及监测内容: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本工程项目废水和噪声监测等并出具相关检测验收报告。
监测范围:
废水---pH值、氨氮、悬浮物、COD、石油类;
监测时间:连续两天,每天采集3次;
监测点位:废水排放口1个点。
噪声---厂界噪声;
监测时间:连续两天,每天昼、夜各1次;
监测点位:项目边界外1m,东、南、西、北侧各设1个点位。
监测采样方法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进行,样品分析方法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的有关监测规范进行。
7.检测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出具检测验收报告应通过环保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 具备建设项目企业具备独立检测质资,并在环保厅备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3.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企业法人不能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低价评标法。在投标会上实行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最低报价为中标依据。
四、付款方式:
完成合同要求的服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费用。
五、标书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及地点
地点: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沈阳医学院后勤楼228室)
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11月8日中午12:00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中午13:30
开标地点:沈阳医学院后勤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谢敬东
电话: 62214959
沈阳医学院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