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2017]4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255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2017学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校,持续推进校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力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推学校民主办学和改革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信息公开联动机制。要求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附属医院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有组织、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通过召开宣讲会、协调会等方式,不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清单》要求,梳理出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等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制定《沈阳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公开事项,要求各责任部门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党政办公室对责任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搭建多元平台,促进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不断创新,推动信息公开多元化发展。主要采取的形式有:①通过官网公开。主要用于公开学院预算决算、招生政策及计划、招聘信息、招投标计划等。②利用校内网公开。主要用于公开各种规章制度、职称晋升、先进评比、干部选拔、课题申报、评奖等。③召开各种会议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教代会、中层干部会等通报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情况,讨论学校发展规划、重要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等。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每年都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改革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前,由校工会召集教代会代表团长会议部署工作,组织讨论,广泛听取和收集基层意见,修改意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全过程体现了信息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④通过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院报、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3.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学校党政办、宣传部和纪检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学校各类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已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保证各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认真处理举报投诉及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查实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
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和信息公开报告等基本信息均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http://www.symc.edu.cn/web/guest/home)
2.招生就业信息
①本、专科招生工作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要求,我校积极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申报和备案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计划,学校召开招生计划设置论证会,结合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开设专业的新生报到情况和就业情况、历年分数等因素,确定分批次和分科类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厅审核备案,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手机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学校在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招生手机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通过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查询。同时,学校及时整理分省分专业的录取分数情况,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招生手机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
沈阳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ymc.edu.cn/web/zsxx/home
招生手机网站公众号名称“沈阳医学院招生微网”: http://msite.eol.cn/231/index.s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
http://gaokao.chsi.com.cn/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和新生报到情况,并在“招生计划管理系统”提交我校2017年高考录取报到情况,招生计划管理系统网址:www.msheas.com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招生咨询和考生申诉电话,并在学校设立现场咨询点,累计接听电话3000余人次和接待考生200余人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做好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未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
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网址:http://www.lnzsks.com/
考生咨询电话:024-62215829,62215696;
考生申诉电话:024-62215606。
②研究生招生工作
学校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开始前,通过沈阳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沈阳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沈阳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
沈阳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站:
http://www.symc.edu.cn/web/yjsjy
公示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备案,最终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公示期间,学校保证申诉渠道畅通,考生可按照《沈阳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中公布的拨打招生专用监督电话、纪委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进行申诉,也可按照邮寄地址以信件方式进行申诉。
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沈阳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站公示了《沈阳医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沈阳医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并将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有关数据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目录在线查询系统,考生和社会人员可进行查询。
http://yz.chsi.com.cn/sch/master_zsjh--schId-688908428,categoryId-688908445,mindex-5.dhtml
为使学生明确学校培养和授予学位的基本要求,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公布了“基础医学专项评估材料”、“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项评估材料”,明确了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培养计划、课程设置与学习要求、培养与管理、学位授予流程和要求等内容。
http://zlxxpt.chinadegrees.cn/user/enterLogin.do
③本专科生就业工作
沈阳医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落实高校主体责任,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学校出台了《沈阳医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和《沈阳医学院关于“学校领包学院,学院领导包专业,教师包学生”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逐级分解任务,保证工作效果。紧盯就业市场变化,科学有效完善就业平台,通过开展“四位一体”的毕业生质量调查,了解社会需求,收集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的建议,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为毕业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强化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心帮扶和教育引导,确保学校困难家庭毕业生实现零待业。
我校2016届毕业生共2055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299人,专科毕业生756人,分别占毕业生总人数的63.21%和36.79%;性别结构上,男生413人,女生1642人,分别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0.10%和79.90%;从毕业生生源地区分布上来看,辽宁省1383人,其他省份672人,占比分别为67.30%和32.70%。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为90.56%,其中本科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为91.15%,专科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为89.55%;毕业生的年度就业率为95.33%,其中本科毕业生的年度就业率为95.38%,专科毕业生的年度就业率为95.24%。本科毕业生就业地区分布在辽宁、吉林、上海、河南、四川等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在辽就业比率达76.63%。专科毕业生就业地区覆盖辽宁、吉林、浙江、北京、重庆等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在辽就业比达84.62%。以上数据来自沈阳医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沈阳医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于2016年12月31日在沈阳医学院就业指导网上发布,网址为:http://www.symc.edu.cn/
3.财务、收费及招标信息
学校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履行财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学校在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财务规章制度等财务信息,做好信息公开的说明解释工作。
①及时、完整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网址如下:
http://www.shenyang.gov.cn/zwgk/zdlyxxgk/czzj/czzj-syyxy/index.shtml
②及时、完整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网址如下:
http://www.shenyang.gov.cn/zwgk/zdlyxxgk/czzj/czzj-syyxy/index.shtml
③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立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栏,在财务网站上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使全体师生了解收费标准和依据。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网址如下:
http://59.46.59.27/web/syyxyjcc/1
④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文件及学校经济业务的实际发展需要,及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在制度上查缺补漏,防患未然,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并做到及时公开,财务制度公示网址如下:
http://59.46.59.27/web/syyxyjcc/1
⑤学校仪器设备、图书、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均通过市政府采购网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学校没有校办企业,没接受过任何捐赠的财产。招投标网址如下:
http://www.ccgp-shenyang.gov.cn(沈阳政府采购网)
4.组织及人事师资信息
①学校中层干部任免
2016-2017学年学校有两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其任免信息通过校内网进行公示。
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2012年起学校开始实施首次岗位设置,相关文件以校园网发布和收入学校制度汇编的形式在面向学校内部进行了信息公开。2016-2017学年岗位聘用工作,相关职数、条件、结果均在校内网公示。
③人事招聘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要求,为引进何韶衡教授配备科研团队,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博士招用工作。公布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博士岗位42个,目前招用16人,相关信息在沈阳医学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进行了信息公开。
④教师数量及结构
截至2017年8月31日,学校有专任教师68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15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20.03%,具有硕士学位32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69.02%。教授15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22.17%,副教授246人,高级职务占专任教师总数58.3%。其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386人,占教师总数56.68%,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师资队伍。
5.教学质量信息
2017年,学校本科生7283人,专科生2167人,留学生1180人,本科生所占比例68.51%。本科专业17个,专科专业14个,2016-2017学年新增1个本科专业,以上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学校开设课程总门数374门,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43.53%,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9.29%,通过教学指导书,面向学生公开;学校教授100%为本科学生授课,因此主讲本科课程教授占教授总数比例为100%,教授任课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比例为56.20%。荣获第二届全国本科护理技能大赛一等奖,荣获第八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东北赛区二等奖。在“2017年中国好大学排名榜”中,学校国际化排名为全国第5位,综合排名为第208位,生源质量排名为第324位。在“中国最佳医学院校毕业生满意度排行榜”中位列第70位,在“最佳医学院校百强名单”中位列第91位。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沈阳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已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宣传资助政策,确保每个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懂得政策、受益于政策。学校规范管理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要求开展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
学院奖助学金公示网:http://www.symc.edu.cn/web/xsgzc/home
学院助学贷款申办:
http://www.symc.edu.cn/web/xsgzc/home
学费减免方面,在2017-2018学年孤儿大学生的排查和资格认定工作基础上,免除17名孤儿大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共8.35万元,并将孤儿大学生的排查与学费减免情况汇报至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教风、学风建设信息
为弘扬科学精神,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教学管理,鼓励科研创新,营造优良教风、学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试行)》、《沈阳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试行)》、《沈阳医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沈阳医学院学术论文发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规范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引入和运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杜绝学位论文写作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净化学术环境,促进学术诚信的具体实施办法;召开学校第五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团代会,审议通过教代会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团代会工作报告;7项科技成果荣获201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4项科研项目荣获2016年省市科技进步奖,荣获首届“中国智谷·星汇杯”创新创业大赛团队组金奖,并在校园网向全校公布。
8.学位、学科信息
我校完善《沈阳医学院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通过校内网向全校公布。沈阳医学院2013年8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成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取得基础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临床医学获得专业型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9月首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要求,已制定《沈阳医学院授予科学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并制定《沈阳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试行》。未单独出台学校《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2016-2017学年学校没有申报相关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没有相关申报材料。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专业顺利通过2017年教育部硕士学位授予权审核评估。
9.对外交流与合作
积极实施国际化办学战略,促进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师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沈阳医学院教职工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关于申报2017年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通过校内网向全校公开。市管干部出国文件通过校内网进行公示,并上报市政府备案。2016-2017学年,学校与日本、尼日利亚、韩国等10多个国外友好学校和科研医疗机构交流互访。与美国印第安纳卫斯理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深入开展师生互换交流。与芬兰应用技术大学和波兰哥白尼大学达成联合培养博士、硕士、学士意向。与尼日利亚州政府达成公派护理专业留学生来校学习意向。
10.其他
学校突发事件均能及时妥善处理并形成文件上报。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年来,学校没有收到组织或个人对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也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
学校通过各种平台和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发布信息,并接受监督和评议,本学年未收到个人或组织的不良评议。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6-2017学年,社会公众及师生普遍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针对我校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科学管理,保障了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增强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
1.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和渠道,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2.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改进措施:
1.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作为学校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完善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加强信息公开业务能力的培训,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沈阳医学院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沈阳医学院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