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拟对体育馆空调末端进行维修,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派人前来现场勘查、投标。
一、 工程内容:
1. 新风机组表冷器(大)、新风机组表冷器(小)拆除、更换、安装。(型号ZK-06,ZK-25,ZK-40各一台)
2. 新风机组盘管拆除、更换、安装。(共计14台,不含装修恢复)
3.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
二、 技术标准及要求:
1.达到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三、 工期:十五天。
四、 投标人须知: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有机电安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相关技术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2.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5.请有意投标的单位务必到现场考察,并填写《现场考察签证单》(此单为投标文件中必备材料)后再行投标,现场踏勘联系人:张珺,联系电话:62215466。
6.投标人需出示和提供的证件:
6.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6.2 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6.3 企业法人身份证。
6.4 企业法人不能前来投标的,投标人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7.投标截止日2016年9月27日中午12点00分,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送后勤管理处办公室。
联系人:刘威 电话:62215770
8.开标时间:2016年9月27日下午13点30分。
9.开标地点:沈阳医学院后勤会议室。
10.中标方式:在投标会上实行工程造价的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最低报价为中标依据。
五、 验收及付款方法:
该工程在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工程款的90%,另10%待质保期满后,没有问题时一次付清。
六、 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地给予修复处理。甲方不再付任何费用。
七、 中标单位在招标会后即签订施工合同。
八、 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施工方负全责。
沈阳医学院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