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笔试已结束,资格审查复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的公告》中的相关要求,原则上按招用岗位1∶3比例(如报名人数少,可适当放宽),依照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成绩(附件1)由高至低,确定参加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一、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要求
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取得的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位证明)等招用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返还,复印件由学校留存)。
2.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的本人要一并携带。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要与本人填写的《沈阳医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的工作经历相一致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4.岗位要求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要提供获得学生干部奖励的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要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复审安排
请考生于2016年7月18日(周一)在规定时间到沈阳医学院致远楼三楼第五会议室参加资格审查复审。
应聘部门 | 时间 |
基础医学院:办公室兼教务科工作人员岗位、细胞生物与遗传学教研室实验员岗位、形态学与机能学综合实验室实验员岗位、人体解剖学教研室解剖学教师岗位 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员岗位 护 理 学 院:基础护理教研室教师岗位 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辅导员岗位 | 8:30 - 9:30 |
图 书 馆:采编部工作人员岗位、图书部工作人员岗位 教育技术中心:视频采集与后期制作、教室多媒体维护岗位 法医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员 附属卫生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附属卫校教师岗位 工 会:工会干事岗位 | 9:40 - 10:40 |
计划财务处:出纳员岗位、会计员岗位 保 卫 处:内勤 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 后勤服务中心:食堂管理员岗位 基建办公室:基建工作人员岗位 | 10:50 - 12:00 |
学 生 处:辅导员 | 12:40 - 13:40 |
三、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复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缺空额,按申报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至面试规定比例。
2.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缺空额,按申报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至面试规定比例。
四、面试预通知
面试拟于2016年7月20-21日(周三-周四)进行。地点在沈阳医学院致远楼二楼教室。通过资格审查复审的考生请于7月19日访问沈阳医学院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附件:
1.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成绩
2.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
3.沈阳医学院致远楼位置示意图
沈阳医学院人事处
2016年7月17日